李律师手记 - 亲属移民优先日期 快速推进

- 李亚伦律师 12

本文要谈及以下几项内容:
大多数情况下,绿卡持有人应现在就为外籍配偶递交I-130亲属移民申请,而不用等到成为美国公民;电子程序核审劳工纸系统 (PERM)的进度时间;2011会计年度的H-1B工作签证仍有配额;移民局终于要优先处理H-1B配额申请案。

美国移民律师协会华盛顿分会于2010年9月22日,与处理签证管制和报告的签证处处长查尔斯奥本海姆(Charles Oppenheim)在会议报告上,奥本海姆预期亲属移民类别的优先日期将继续快速向前推进,特别是F-2A(永久居民申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)和F-2B(永久居民申请未婚成年子女)的类别,他并认为F-2A的类别可能在2011年2月即时有名额或接近有名额。过去,在许多情况下律师们建议与外籍人士结婚的永久居民,由于F-2A类别配额积压,2009年10月积压甚至超过四年(排到2005年6月1日前递交的案件),他们可以等到成为美国公民后再向移民局递交I-130 亲属移民的申请。目前因为F-2A类别进展迅速,永久居民的外籍配偶若人在美国,并有资格调整为永久居民的身分,若此时还没有申请,应考虑立即递交I-130的申请(这不包括永
久居民已开始办理入籍程序,且一定会通过,或除非永久居民成为美国公民,否则非法外籍受益人没有调整身分的资格,譬如不具备245(i)条款的假释或签证入境者,245(i)条款允许2001年4月30日前递交过劳工纸或移民签证申请者,且2001年12月21日身在美国的大多数非法当事人,在缴付1000元罚款后调整身分)。同样的建议给海外受益人(有关非法外籍受益人部分除外)。

职业移民配额 印度最大赢家

奥本海姆还预计职业移民EB-2和EB-3类别的中国和印度出生者未来几个月进度很小,这证实了我们先前的分析,当其他国家未充分利用职业移民签证的配额,印度是最近的大赢家,大约EB-2的2万个配额分给印度,中国约6500个配额(请参考我们9/11/10的新闻快讯H-1B工作签证的申请数达五万份;中国H-1B签证持有人允许多次入境的一年期签证;职业移民第二类别(EB-2)印度出生者成为分配未使用移民签证配额的大赢家)。

截至2010年8月31日止,劳工局报告电子程序核审劳工纸系统(PERM)的处理时间为:处理2010年5月递交案件的分析审查;处理2008年8月递交案件的稽查的判决;处理2008年3月递交的一般上诉案件;及劳工局承认办错的案件。最初设立PERM是为了清理长期积压案件,让所有招聘工作在递交前执行,并以电子处理案件。不幸的是,电子程序核审劳工纸系统(PERM)承诺在几个月内裁决已开始动摇。审核稽查的案件现在比以前多;且积压案和涉及上诉案要等两年以上都是不可接受的,劳工局必须为审核和上诉的案件多做一些来加快速度。

H-1B审核

截至2010年10月1日止,移民局报告2011会计年度的H-1B工作签证,共有5万5500名新申请来申请这大约8万5000名总配额,其中4万0600申请普通学位6万5000的配额,1万4900名申请美国硕士学位2万名的配额。虽无预见的发展,但保守估计配额可用到2011年的头几个月。从移民局于2010年7月30日的统计(3万8900名),过去两个月来,移民局估计H-1B的使用量为1万6600名或大约一个月8300名。即使从2010年9月3日起的最近三周,只使用了5500名。由于可利用的配额量仍约为2万9500名,在不久将来要用完它的可能性微乎其微。

至2010年9月15日止,目前佛蒙特服务中心正在处理2010年4月10日收到的H-1B签证配额案件,在审核上这几乎延迟了六个月的处理时间,当然是无法接受的,因为此财政年度配额的分配(10/1/10-9/30/11)已经开始,已获批准配额案件的员工可立即开始工作(我们最近的经验是,佛蒙特服务中心实际上延迟三、四个月的时间,这仍然是无法接受的,大部分雇主在大多数情况下,已为H-1B员工支付2320美元给移民局,并预计他们可在10月1日开始工作)。为此,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在9月29日通知美国移民律师协会,无论是佛蒙特服务中心和加州服务中心,已开始投入更多的工作人员并优先审核有待处理的H-1B配额申请案,企图尽快把处理时间缩短到60天内完成。

这是好主意,但为何这个问题被允许演变到这样的状况。这又不是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被太多的H-1B签证案件压倒,无法跟上进度。我们完全可以预见到雇主希望他们申请的H-1B员工,可在第一天,10月1日,就开始工作。我们建议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未来要在10月份前投入更多的资源,来裁决H-1B签证配额案,以免被批评故意在服务中心放慢审核的时间,以进一步收取1000元加速案件处理费。

 

1本文作者有30年以上的移民法经验,律师事务所设在纽约市。Martindale-Hubbell Law Dictionary 律师指南中给予AV全美最卓越律师等级的评价,这是一个在法律能力和道德标准上均属最高的荣誉。于1977年在克利夫兰-马歇尔法学院得到最佳法律写作的 Sidney A. Levine奖,并在许多族裔报纸投稿刊登移民专栏,如世界日报,星岛日报,巴基斯坦之声,Muhasha 和 OCS日文报。他曾在民事法庭以移民专家的身份出庭作证,并在1985年因保护人权受到台湾政府的表扬。他的文章" 布希总统临时工人计画与相关待审立法之分析“是著名移民刊物出版社-Interpreter Releases在美国移民律师协会2004年年会上的头条文章,还有他以从未被任何法庭裁决过的法律问题在第二巡回上诉法庭以‘首地国际公司对抗移民局”胜诉,并成功地挑战移民局40多年来根据模糊的标准撤销已经批准的移民签证申请的政策。李亚伦律师在各类报纸和杂志上所发表关于移民法律的文章多达1,100篇以上。李亚伦律师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会员,在下列各处都有成功的诉讼案件,如联邦法庭,移民上诉局,上诉审核处,外籍人士劳工证明上诉委员会,前移民局地区专员等。李律师于1977年成为俄亥俄州律师业一员,1982年加入纽约律师业,之后又进一步的成为受理纽约南、东、西区地区法庭及第二巡回上诉法庭案件的登记律师。

2 此文章2010年李亚伦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

 

以上提供资料乃属一般性质,可能不适用于个案实情或情况,此资料不该解释为法律 建议,亦不属李亚伦律师事务所职务,也无因此建立律师与客户的关系。
2003-2012 年李亚伦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